问题 | 婴儿户口更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婴儿上户口改名字需要提供一系列手续,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文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申请变更姓名的条件包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未成年人同意等情况,并根据血亲关系、收养关系、离婚再婚等情形进行变更。但对于服刑、未审结的民事案件、离婚未达成协议等情况,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一、婴儿上户口了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更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二、申请变更姓名办理条件有哪些?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 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对于婴儿上户口改名字的具体程序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应当严格对照法律上规定来提交上述材料,由公安机关依据上述条件来进行审查和认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存在违法行为的,是不可以办理变更名字的。 结语 婴儿上户口改名字,需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及监护人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申请办理。申请变更姓名需满足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未成年人需征得本人同意。姓氏变更情形包括血亲关系、收养、离婚等;名字变更情形包括违背公序良俗、易造成混淆或伤感情等。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需符合特定规定。不满足条件或存在特定情形的不予办理。请按法律规定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将审查认定是否符合条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八条 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徽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徽及其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