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 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 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 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