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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离婚起诉所需材料清单
释义
    离婚诉讼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诉讼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感情破裂证据、财产权属证明和债务证明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法院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再次提起诉讼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离婚诉讼书;
    2、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等;
    3、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4、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权属证明;
    5、夫妻共同债务或一方个人债务证明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要求
    离婚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要求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当一方或双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判决等环节。在离婚起诉中,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财产证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协议等。此外,根据法律要求,离婚诉讼还需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离婚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要求的遵守,有助于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离婚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要求是保障离婚过程公正合法的重要保障。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如离婚诉讼书、身份证、结婚证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将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遵守离婚诉讼程序及法律要求,有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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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