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级伤残鉴定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等。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8.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2)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3)尿崩症(中度); (4)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5)单肢瘫(肌力4级以下); (6)非肢体瘫运动障碍(轻度); (7)一手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8)一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 (9)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轻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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