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机动车遇紧急情况避险的原则 |
释义 | 驾驶机动车遇紧急情况避险的原则如下: 1、在高速公路上遇紧急情况,应坚持“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发现突然有人或动物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紧急避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首先采取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不要急转方向避让,以免车辆侧滑或倾翻。 3、车辆在行驶中遇到转向失灵,切莫惊慌失措,正确的处置方法是使用间歇制动(一踩一松),带ABS的车辆可以轻踩制动,使车辆缓慢停下来。 驾驶机动车常见情况的处理方法: 1、刹车失灵:如果刹车失灵了,驾驶员应该立刻换成低档位,并将车头调整成直线状态,抬起手刹并轻踩油门。这时的车速应该保持在50km/h以下,然后寻找安全区域停车。 2、向失控:如果车辆方向失控了,驾驶员应该立刻松开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向着方向盘施加相反方向的力量,稳住车身,切勿连续尝试转方向。当车辆速度降到足够低时,寻找合适的位置停车。 3、轮胎炸掉:如果车辆轮胎炸掉了,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并立即系好安全带,用两手握住方向盘,一只脚轻轻踩刹车,两只手同时向右或向左打方向,将车慢慢靠向路边停车。 4、喝酒驾车: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酒后驾车。如果已经醉酒了,就要寻找其他出行方式,切勿开车上路。 综上所述,驾驶员在遇到紧急避险情况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避免过度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寻找安全区域停车。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文明驾驶者,共同创建和谐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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