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市从2009年实施的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免费交通制度,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仅有免费乘车功能)免费乘坐公交车及地铁政策,到2016年6月26日起改变为,向65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老年综合津贴(65周岁到69岁目前为每人每月75元),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在银行借记卡内,可以用于出行、消费、存储等具有银行借记卡类似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