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质量保证金要退还吗 |
释义 |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是需要进行退还的。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发包人应该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如发包人有过错的,还需要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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