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以下这些:
    1、标的物种类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不动产、动产和权利;质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权利。
    2、是否移转占有不同。抵押权以不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质权以移转占有为成立要件。
    3、公示方法不同。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质权的设定以交付为公示方法。
    4、重复设置担保不同。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质权则不能重复设置。
    5、收取孳息的主体不同。在抵押权中,有权收取孳息的主体是抵押人;在质权中,有权收取孳息的主体则是质权人。
    6、担保范围不同。质权人因保管质物所需的费用和质物隐含瑕疵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列入担保范围;抵押权则不存在此类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4: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