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类为保障性药品,可100%报销乙类药品报销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 特殊疾病和紧急抢救用药经申报也可报销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而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此外,各地区还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也就是说,乙类药品不一定能100%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不分甲乙类的,全部可以报销。 中药饮片则采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而对于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