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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五年如何起诉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夫妻分居五年的,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的证据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依法立案,并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只要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一、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分为起诉受理、开庭、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开庭、二审判决。打官司的第一步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称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起诉状应当包含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由原告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于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现行询问原告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原告愿意调解,案件将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或者原告拒绝调解的,人民法院予以正式立案,向原告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之后法院将案件材料送达给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开庭,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后出具判决书。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一审法院判决均不上诉,则案件结束,如果任何一方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民法典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如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延伸内容】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B、户口本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D、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程序: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当事人,应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书以及诉讼所需的材料。法院审核后认为可以立案的,立案庭依法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缴纳诉讼费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如果认为原告的主张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会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依法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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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7: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