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寻衅滋事不严重的判刑。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如下:1、寻衅滋事不严重,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不会有判刑的问题。一般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处理;2、寻衅滋事行为虽不严重,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