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居住权怎么办理 |
释义 | 居住权办理如下: 居住权办产权环节:1、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 4、完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住房居住权怎么办理? 首先,当事人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期限等。其次,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再次,申请居住权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应当提交一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之后,相关部门会对登记材料进行审查,自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则完成了居住权登记。 居住证怎么办理 要办理居指正的,居住证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申请居住证时,其一申请人若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应带上自己的房产证和租房合同等材料;其二若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需带上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材料。申请人应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会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主要还是应当以当地的社区受理服务中心的回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