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时意外死亡另一半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半没有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遗赠等,指定同居的人具有相应继承权的,应当以被继承人的意愿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存在遗赠的,按照遗赠办理。 一、女儿有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女儿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财产不能继承给女儿,则女儿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如果没有表示,则女儿有权利继承父母财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夫妻同居时间长了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时间长了一般是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的,除非有遗嘱指定其位继承人。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如果写遗嘱把个人遗产给同居的另一方的,那么另一方就有继承权。 三、前辈的遗产要怎么分配? 对于遗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订立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果不存在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以及遗嘱,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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