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鹤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鹤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二:鹤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办理材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份证 3、毕业证 4、营业执照 三:鹤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设定依据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四:鹤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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