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分析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二、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这是基本的继承原则。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而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权益,使遗产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