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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要多久能执行
释义
    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搜查措施,追回被隐匿的财产。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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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5: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