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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职工的二胎有生育津贴吗?
释义
    生育津贴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内容,在用人单位里面,一般国家都要求单位帮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五大保险,其中就有生育保险,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享受,男职工的妻子如果生育孩子就可以享受到。那么关于二胎有生育津贴吗?
    一、二胎有生育津贴吗
    合法二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
    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以北京市为例,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即可领导生育津贴。
    【事项名称】申领生育津贴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05]154号令);
    【申请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社保经(代)办机构
    【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工作日)
    【办理流程】
    1、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
    1、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2、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
    2、4、5、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3、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
    4、6、7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4、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
    4、5、7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5、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
    8,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9;
    6、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7、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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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