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加班补贴怎么发?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加班认定 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是指在一周工作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作时间在2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按加班半天计算;日工作时间在4个小时以上的,按加班1天计算。对一周工作不满5个工作日而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发放补贴。 人民警察因公出国、脱产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占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视为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 也就是说,在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基础上的加班,才能算做加班,如果不满5个工作日了,即便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加班了,也不能计做加班。 2、补贴标准 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标准,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100元。 3、补贴范围 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按加班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综合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般每月不超过4天;刑侦、情报、侦察保卫、交通管理、派出所、监狱、劳教所等一线实战部门的人民警察,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般每月不超过6天。各级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警力配备及节假日加班情况,确定本地区人民警察享受加班补贴的人员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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