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2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