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存款怎么分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存款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则上一般应平均分割存款,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法院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会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转移、隐匿财产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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