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申请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烟台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办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结婚证 5、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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