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券与股票的共同特点 |
释义 | 债券与股票的共同特点都是有价证券、都属于证券交易、都具有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等特点。 一、什么是债券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 二、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份代表对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个股东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它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贷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额。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条 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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