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失业金领取金额标准 |
释义 | 北京市失业金领取金额标准如下: 1、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八百四十二元; 2、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八百六十九元; 3、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八百九十六元; 4、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九百二十三元; 5、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九百五十一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八百四十二元发放。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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