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让公司补交公积金??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让公司补交公积金??你好!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如果单位未按法定程序通过,就擅自不缴或少缴作废公积金,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