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合同续费日期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续保事项及约定续保费率。重疾险属于长期保险,通常在缴费期满时自动续保,续保日期一般是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如果保险公司有变更续保事项及续保费率的情况,应当提前60日通知。如果未通知,视为同意原协议内容续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金给付的条件和方式、续保事项及约定续保费率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保险人未停止承担保险责任并通知被保险人续约的,在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保险人变更保险责任或者保险费率的,应当提前六十日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通知期限届满前未表示退保或者不同意保险人变更的,视为同意原协议内容续保。 因此,重疾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是续费日期,如果保险公司有变更续保事项及续保费率的情况,应当提前60日通知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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