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经护士长批准,私自调换班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凡节、假日值班(包括假日前一天)或值夜班,因病、事请假者不能用存休或职休代替,一律按病事假处理。并由护士长统筹安排,调整班次,原则上夜班往前提。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