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流程如下:1、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材料;2、村委会受理后,上报至国土资源所;3、在进行实地调查以及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十五日。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规格是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不能买卖,但是可以变更使用权,使用权变更也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