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借款利息,我国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而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如果当事人还不起高利贷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认定高利的部分是无效的,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