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业待安置期间医疗费谁报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转业、复员、退伍的当年,至12月31日,生病住院的,由政府报销医疗费,找民政局。过了12月31日后生病住院的,已经安排工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由用人单位或者自己购买了医保的,由当地医保中心在当地医院直接报销结算。没有购买医保的,生病由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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