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公证脱离父女关系。亲生父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公证、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脱离。除非女儿被他人合法进行收养,在法律上亲生父女才可以解除其父女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