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小区空地 使用权归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开发商之前设计好的在小区内归物业公司所用的房屋,应是该全体业主所有的,所有权隶属小区内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买卖该房屋,也无权随意改变房屋用途。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公司的认可后,按照限定解决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增加专项维修资本,也能够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公司不得私行占用、挖掘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有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的认可;物业服务公司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商定时限内恢光复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