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房子是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在婚前购买,且房子登记一方名下的,该房子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以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登记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婚内购房如何划分 婚内购房的分割: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房子具体的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在婚姻中变卖共同房产的,依法少分或不分。如果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婚内所购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二、房产证领在结婚证之后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呀 房产的归属与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没有关系,婚前买房,房子的归属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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