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符合保险法规定,且应当合理、合法、明确。在本案中,若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不承担心包疾病的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章第四节第七十三条:保险公司有免除赔偿责任的权利,但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或者该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已经被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是,损失发生前,保险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被保险人的风险事实,未依法通知被保险人,并明确约定或者明确告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利益等事项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 3.《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拒绝履行保险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4.《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得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及当事人所处的法律环境进行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