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加入供销社的方式: 1、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只要本人自愿,并承认供销社章程的,都可以申请加盟经营,享受国家给予供销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可与供销社举办的配送中心和县(区)供销社联系。 2、年满18岁的农民、城镇居民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入股成为供销合作社的社员。供销合作社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和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的需要,每股金额和每个社员入股数量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城市申请加入供销社: 1、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2、提交材料: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4、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0、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1、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五条 本社的工作任务是: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制定和颁发供销合作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调查研究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性问题,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督促和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遵守社章和维护民主管理制度,保证社员权利的实施; (四)指导和帮助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业务经营,为社员提供各种服务,保障社员的生产和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五)指导和督促各级供销合作社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分配盈余; (六)组织和协助各级供销合作社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强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