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机动车撞人轻微事故处理流程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可以按快速程序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