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而且原本说有的空调也用不了,跟房东说了,她迟迟不肯解决,我可以要求提前退租然后让她退还押金吗? |
释义 |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退租不退还押金以及多余部分的租金时,不能退还。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退房的时候承租人已经清偿了租金,且没有对租赁物造成损坏的,可以要求退还多余的租金与押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我租房到期,我就提前一周跟房东说了,合同上也没有说明要提前一个月与房东说?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租客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房东应承担; 2、构成违约,房东需要赔偿相应违约金,违约金在双方租赁合同中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合同中无规定的,按照对受害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3、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承租方可以起诉至法院。上诉至人民法院的,应当提前搜集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到期后,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然后交了1000押金,房东退了400,然后这个事情解决了,后面这个房出了别的事情,还有我的事吗? 租房房东违约双方可以先私下协商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铺租还没到期,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说不租了,他不退押金10000元,还要我交齐水电费,合理吗? 房租没到期不退押金不可以不交水电费,水电费是租客租房期间产生的费用,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的,不缴纳水电费是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根据规定,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租客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每月按时缴纳居住时产生的水电费用是租客的义务。租客必须为自己享受的权利买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这条法规,对合同的形式有了明确的规定,租客和房东达成一致条件的,无论是否有书面合同,该合同关系都已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必须按约定好的规则履行自己的义务。租客不要押金,不交自己居住时产生的水电费,违反了双方约定的事项和规则,房东有权利对租客进行起诉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东不肯退还租房押金如何解决 租房押金是房东和租客进行协商,即要押一部分的租金的形式来保护房东房屋设施无损毁的方法。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房东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1、租房合同是维权的利器。为避免押金引起纠纷,一般租房合同中都会有押金条款;2、每次交房租收据的原件证明自己没有欠租,可以要回押金。这个一般给房东交房租时,银行转账留好票据,或者支付宝转账时都有留存记录,如果是给现金也要留有收据;3、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证明自己并没有损毁房东的家具,要回押金;4、和中介电话通话都录音保留证据;5、房东再不退押金,打电话给12315和96315消协咨询投诉; 你好,我租的房间里的电总是有问题,原来有些空调是不能用的。我告诉房东,她拒绝解决问题。我可以要求她提前退租,然后退押金吗?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可以用押金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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