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青团委员会选举形式? |
释义 | 国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是有关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主要由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中央制度的有关条例、规则所构成的。 民主选举的基本内容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名额及构成;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届期和组成;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选举程序、报批手续;团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等。对各级团组织团代表会议召开时间的规定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各级组织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按照团章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代会代表的产生团代会代表是经团员选举产生,团员意志的体现者,团员利益和要求的代表者。代表团员对上级团组织行使选举权或表决权的人。 各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具体产生的程序是,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由所属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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