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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要的遗赠合同是可以任意撤销的吗
释义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借款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
    借款合同一般不可以任意撤销,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可以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
    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任意撤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为属于救助灾区、帮扶贫困地区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
    借款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
    具备可撤销的原因就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些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4、因胁迫而订立的。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问:借款期限不明的怎么确定?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哪些合同可以任意撤销
    未移转赠与财产所有权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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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7: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