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能让家人还吗 |
释义 | 欠钱不还不能让家人还,除非是夫妻共同债务或父母为子女担保。起诉欠债人需原告预交诉讼费,特殊情况下双方负担。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申请支付令,时间短、见效快,但如债务人提出异议则需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能让家人还吗 欠钱不还一般不能让家人还。 1.如果欠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亲属是没有替其还钱的义务的。 2.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其妻子主张。 3.父亲为子女的债务担保,这种情况下,作为担保人的父母具有偿还义务。 4.若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则需要付偿还义务。 二、欠钱不还起诉诉讼费谁交 欠钱不还起诉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在起诉状中原告可诉请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以下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欠钱不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结语 欠债不还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家人代替偿还债务。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如夫妻共同债务、父母作为担保人等,可能存在特殊情况。起诉欠债人时,诉讼费由原告预交,但特殊情况下被告可能不完全承担。对于符合条件的欠债人,可以申请支付令,以加快收回欠款的速度。申请书应明确请求给付的金额和相关事实证据。若债务人提出异议,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