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律师可不可以全权代理 |
释义 | 离婚案件律师可以全权代理。但是离婚纠纷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一般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若原告本人因不能表达意志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可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否则,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而且撤诉后的六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 一、父母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父母必须出庭吗 不一定,经济纠纷官司可以委托给律师全权办理。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如果不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牵扯人身性如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需要当事人出庭。 在诉讼的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是当事人必须出具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同时,如果委托方是原告,那么其必须参加庭审,如果不能参加庭审,必须经过法院同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因出国缺席判决的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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