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劳务和非连续劳务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般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取得的所得; (2)连续劳务报酬是指的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和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3)除了以上情况,属于其他非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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