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友好协商、调解和仲裁三种解决争议的途径。其中,友好协商虽然是最好的方式,但存在局限性;调解是自愿的第三方进行调解,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仲裁是根据仲裁程序由仲裁员作出裁决,对双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争议的途径。 法律分析 一、友好协商是争议双方通过友好方式达成和解的最好途径,但这种方法存在局限性。二、调解是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实践证明,这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我国仲裁机构采用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未能成功,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至作出终局裁决。三、仲裁是根据仲裁程序,由仲裁员作出裁决,对双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仲裁员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败诉方未能履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胜诉方的要求,强制败诉方履行仲裁裁决。 结语 友好协商、调解和仲裁是解决争议的常见途径。仲裁是根据仲裁程序由仲裁员作出裁决,对双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败诉方未能履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