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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钱被骗到国外了还能找回来吗
释义
    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
    (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
    (2)如果没有被执行财产,就无法追回。
    首先遭遇了境外诈骗,如果能够第一时间报警,给警察充分的处理时间,肯定是可以挽回损失的。报警后,反诈中心会和银行配合,根据诈骗分子的银行账号信息,开展拦截工作,只能能够成功止付,没有让诈骗分子收到被骗的钱款,被骗的钱就可以退还给受害人。
    被诈骗的钱不一定能追回来,只能说有被追回来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待警方破案后如果追缴回了赃款可能性返给受害者,但赃款被挥霍,犯罪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则被骗的钱将不能被追回来。
    但是每个地方警力资源是有限的,像境外诈骗这种涉及到跨国、跨省、跨市、跨部门的情况时,需要多部门配合,大大地增加了侦破难度。尤其是小额诈骗案件,警方侦破案件的办案成本已经高于被骗金额了,所以我国警方一般会和国外的司法机关展开联合执法,统一的进行抓捕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如果你报案了,刚好抓获的诈骗团伙刚好有骗你钱的,而且犯罪分子也还没有挥霍一空,那么你的钱也是可以追回一部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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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