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等规定,毒品犯罪可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对于初犯、积极认罪悔罪、主动揭发他人等情节,可以减轻、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于参与犯罪较轻、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犯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积极赔偿损失; (三)协助捕捉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 (四)主动揭发犯罪; (五)配合有关部门挽救国家和人民的损失; (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 (七)其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犯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减轻、免除或者从轻处罚: (一)实施犯罪后自首; (二)在查处犯罪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依法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查处犯罪; (四)立功表现突出; (五)认罪、悔罪、赔偿损失; (六)其他情节,可以减轻、免除或者从轻处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对于犯罪较轻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