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今年中央对乡村医生的待遇 |
释义 | 各地不断落实乡村医生补助事项:中央财政从2011年起,按照农村人口每人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除上述3种补偿渠道外,一些地方还设立乡村医生岗位补助,进一步提高收入待遇。重庆、贵州、云南按乡村医生每人每年3600—48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福建、江西按每人每年1200—23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甘肃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1200元。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国家现在只是出台大政方针,国家规定乡镇卫生院是公益事业,特别是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药品零差价制度后,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显得更为突出,大部分地方都上划为县卫生局管理,工资的70%由县财政直接拨付,30%由县财政根据实际药品差价量补贴。全国各个地方因经济条件不一样、实行进度也不一样,但这是大政方针、是方向,是迟早要实施的事。中央对乡村医生的社会养老问题:1.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各级政府应把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把更新基层卫生队伍摆在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首要位置。由政府牵头,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发改等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将乡村医生纳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制定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乡村医生证怎么办? 乡村医生证办理条件如下: 1、在乡村医疗机构并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条件的人员; 2、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乡村医生证办理准备材料如下: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3、6个月内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 4、乡村医疗机构聘用证明1份; 5、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或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的培训合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审批程序由当地人民政府录用,再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注册; 8、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完成审核、执业注册工作; 将其材料交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1、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2、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3、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4、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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