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税 |
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允许照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之前天津市就对外正式发布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天津市各地方税务分局被要求从此之后,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今后可从个人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也就是可以准许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来抵扣个人所得税。 在此之前,很多选择了按揭贷款组合贷款方式的天津市民,一方面他们有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面有还需要每个月前往银行答应相关还款凭证,这让很多市民觉得又麻烦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但是现在他们只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贷款账户每个月前往办理贷款的相关银行直接打印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并让银行工作人员帮你加盖现金收讫章即可,直接交给自己单位的财务部门就可以了。公司将根据你提交的证明材料在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税务的时候,直接帮你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 不过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部分并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而仅仅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部分才可以进行抵扣。并且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那么也只有一方可享受这项政策。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应该缴纳(5000-3500)*10%-105=45元,这其中的3500元是作为他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如果是他上个月所需要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600元,那么如果是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息进行抵扣,基本上就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二、什么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有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那么你就可以使用了。首先询问你所在公司的财务,是需要“公积金还款计划”还是“公积金还款明细”,如果是需要“公积金还款计划”,那么当年打印一次即可,一般在当年1月之后才可以打印,建议在元旦后的前几个工作日选一天去打印。如果是“公积金还款明细”,则需要每月打印,并交给财务。在2014年之前,的“计划”都是只能在各区贷款中心的建设银行才能打印,现在每个网点都能打印“计划”或者“凭证”了。请携带贷款账号和贷款人省份证前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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