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错过评残时间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部队评残有时间限制,每年只有一次评残的机会,错过机会后就不再给过去的事件评残了。 法律依据: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第三章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1.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2.现役军人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导致残疾,认定为因战致残; 3.现役军人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患职业病或者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致残,或者因医疗事故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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