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补办户口本申请书 |
释义 | 本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注销); 3、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户口的补办手续: 1、挂失并提交请求: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1、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2、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1、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 2、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 3、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综上所述: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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