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征收了十年不用的解决方式如下: 1、不是归回个人,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2、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3、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4、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5、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6、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