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一方全款买的房子贷款怎么处理 |
释义 | 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房产的现值减去剩余未还贷款部分,按照所得数额的一般给予另一方补偿。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一、父母离婚房产如何判 1、父母离婚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是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1、离婚房产价格评估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若该房屋是为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可能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分割时应按照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房价的一半。如果涉及贷款,就要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 就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的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就可为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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